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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法制保卫处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7 15:58: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各项安全保卫法规,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做好治安防火、综合治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做好信息动态的调查研究,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四、掌握学院治安保卫情况,定期分析研究总结汇报,负责提出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计划、措施、办法;定期开展治安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负责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责任,积极做好内部治安防范工作。

六、负责学院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检查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和领导学院各级治保组织;负责校内治安巡逻、门卫值班、拾物招领等工作;办理外来务工人员及临时工出入证及车辆通行证。

七、负责调解处理学院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它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八、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查处校内治安案件,负责追查破坏事故及破坏嫌疑事故,参与追查重大责任事故;参与民事纠纷的调解、接待和处理有关治安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九、负责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审定重点防火部位,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宣传消防知识,督促有关部门消除火险隐患;组织扑救火灾并对火灾事故进行查处;负责学院消防器材的维护、配置工作。

十、负责校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在校内发生的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进行查处或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规划、设置并管理校内交通标志。

十一、负责管理全校的集体户口,负责校内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

十二、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治安案件及灾害性事故)十三、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数据统计分析、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

十四、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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